成都画院始创于1980年,是改革开放后全国第一批由政府组建的从事书画创作、美术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的专业艺术机构。
成都画院占地2331平方米,其建筑外形为清末川西民居典型四合院建筑,风格古朴而典雅,2007年6月,成都画院民居建筑被批准为“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”。2008年1月,成都画院民居建筑保护维修工程竣工。
成都画院成立30年来,始终坚持把繁荣艺术创作,造就艺术人才,促进成都美术发展,作为工作的中心,以“立足传统、传承文脉、放眼世界、张扬个性”作为基本艺术理念,形成了“多元并存、求同存异、和谐共生”的良好学术氛围,各个画种、各种流派、各种思想自由表现,艺术家们兼收并蓄、传承创新,艺术创作健康发展。
成都画院成立以来,先后举办了20次“成都画院书画展览”和100多次各种类型的艺术展览,选送了上千件艺术作品参加国内外各种类型的美术展览,100多人先后获金奖、银奖、文献奖、铜奖、中国油画艺术奖、黄胄美术奖、徐悲鸿美术奖、全国书画院百佳书画家奖、优秀作品奖、佳作奖,以及蒙特卡洛国际现代艺术大展莫纳哥政府奖和法国蒙比利埃“中国当代艺术双年展”新人奖等。同时,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对外文化交流,多次接待国内外美术家代表团和美术史学者、著名书画家的访问并应邀参加国内外学术访问交流活动。画院不但造就了一批有广泛影响力的艺术家,还团结了一大批成都地区美术家,成为了成都地区美术创作和文化艺术交流的重要阵地。
成都画院高度重视书画艺术品的收藏,现已收藏书画作品总计1072件,其中油画作品135幅;国画、书法及其它艺术作品928幅;杂件9件。其中不乏大家作品,市值已近亿元。这些藏品不但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,提升了成都画院的艺术品味和影响力,也为画院开展学术研究、交流和展览提供了重要保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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